各位同学:
现将2015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中国海洋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海大学字[2007]67号)、《中国海洋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海大学字[2007]70号)(见学生工作手册)文件要求,坚持客观、严肃、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定,要求全程公开,并进行结果公示。
二、评定机制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均须经学生个人提出申请申报、班级推荐参评、院系评审公示、学校终审复核公示。
三、评定范围、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评定范围
符合评审条件的我校全日制在校二、三、四年级本科学生。
2、评定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当年学校学生素质测评中,“思想政治素质”评定为“优秀”;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获得本学年学校学习优秀一等奖学金;
(5)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按期缴纳学费。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评定范围
二、三、四年级本科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为准。
2、评定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当年学校学生素质测评中,“思想政治素质”评定一般应为“优秀”;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获得当年学校学习优秀奖学金;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优先。
四、评定程序
1、以班级为单位,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经班级民主评议推选公示无异议后,符合条件的学生网上登录 “学工在线”系统(http://xgzx.ouc.edu.cn)提交申请。
2、各院系汇总学生申请,成立院(系)学生资助工作评审小组,组织评审工作,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推荐名单应通过答辩确定。
3、院系公示评审结果(5天);
五、申请流程
1、网上登录“学工在线”系统(http://xgzx.ouc.edu.cn)提交申请。初始用户名和密码均为学号,登陆后请尽快修改密码。
2、完成网上申请填写。(详细请见附件5:操作手册)
3、导出“申请审批表”,打印后交至团委办公室112。
七、时间要求
9月1日——9月9日 学生完成网上申请,并将纸质申请表交至团委112。
9月10——9月11日 学院组织答辩
9月12日 公示
9月13日 上交材料(国奖/励志《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国奖/励志个人事迹材料)
八、注意事项
1、此次国奖、励志的评审工作主要通过“学工在线”系统完成,系统中可以自动生成并打印《申请审批表》,但鉴于新系统目前在测试阶段,为了不影响工作进度,若无法通过系统导出申请表打印,则使用附件1-附件3中方法来提交纸质版申请表。
2、申请阶段不需上交个人事迹材料,确定入选后才需上交,但由于材料上交时间紧,任务重,所以大家可以提前撰写个人事迹材料。
联系人:伍玥琪 电话:82032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