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獐子岛百佳优秀学生和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等社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0-15浏览次数:805

 

学院全体研究生:

按照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现组织在校研究生开展第五届中国海洋大学“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第五届中国海洋大学“獐子岛百佳优秀学生奖学金、 第五届中国海洋大学“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以及第一届中国海洋大学“东升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獐子岛百佳优秀学生奖学金、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

为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奖励优秀大学生,中国银行、獐子岛渔业集团、青岛银行出资在我校设立“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獐子岛百佳优秀学生奖学金、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

1.奖励对象及金额

奖励40名品学兼优的二、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每人5000元,合计20万元。我院三项合计共奖励6名研究生。

2.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及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活动成绩列本学科、专业前50%

2)学习成绩优异,硕士研究生学习成绩列本学科、专业前50%

3)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修养,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

二、东升研究生奖学金

为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奖励在服务社会、服务学生过程中表现突出、为学校赢得荣誉的优秀研究生,学校决定设立中国海洋大学“东升研究生奖学金”,资金全部来源于王东升先生的捐赠。

1.奖励对象及金额

奖励40名优秀的在校研究生(包含研究生一年级),每人2500元,合计10万元。我院共奖励3名研究生。

2.评选条件

1)学习态度端正,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及良好的思想品德,研究生二、三年级社会活动成绩列本学科、专业前50%

2)在科技活动、公益服务等方面积极服务社会,表现突出,为学校赢得荣誉;

3)在日常学习、科研、生活中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乐于奉献,服务学生,表现突出,或为学校事业发展建言献策并被学校采纳。

三、评选程序

1.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学院(系)提出申请;

2.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以研究生导师、学生辅导员等为成员的评定小组,根据研究生提出的申请对其思想品德、学习、科研、经济状况、服务社会、服务学生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后,通过公开答辩确定推荐学生,提出推荐意见,并公示三天;

3.学院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进行审核,汇总候选人相关材料后分别报中国海洋大学“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中国海洋大学“獐子岛百佳优秀学生奖学金” 管理委员会、中国海洋大学“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以及中国海洋大学“东升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奖励资格自动取消:

1)申请奖学金时弄虚作假者;

2)主动要求放弃奖学金者。

四、材料提交

1.申请奖学金的研究生需分别向学院提交《中国海洋大学“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獐子岛百佳优秀学生奖学金”、“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东升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獐子岛百佳优秀学生奖学金”、“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附件3),申请表应正反面打印,注意一定包含相关获奖证书、论文的复印件,同时提交申请表电子版,汇总表只提交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395229015@qq.com,纸质版送至科学馆303室杨松(手机:17864279175),截止时间10月18日晚上。

五、注意事项

已经用于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的科研成果不能再用于申请以上四类奖学金,申请此次四类奖学金的科研成果不能再用于申请今后的国家奖学金和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

附件:1. 中国海洋大学“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 “獐子岛百佳优秀学生奖学金” 、“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 中国海洋大学“东升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

3. 中国海洋大学“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獐子岛百佳优秀学生奖学金” 、“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4、东升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海洋生命学院

2015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