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学分认定细则

发布者:刘付霞发布时间:2018-07-11浏览次数:3408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办法》,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达到相关要求可申请社会实践学分。具体认定细则如下: 

一、此认定细则中的社会实践是指: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寒假社会调查活动及其他由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专项活动。

二、社会实践学分认定项目及标准:

类别

项目、标准

学分

暑期“三下乡” 社会实践

省级

优秀实践个人

4分

优秀实践队领队

4分

优秀实践队成员

3分

校级

优秀实践个人

3分

优秀实践队领队

3分

优秀实践队成员

2分

校、院立项团队

领队

2分

成员

1分

寒暑假社会调查

团队

团队领队

3分

团队成员

2分

个人

校级优秀调查报告

2分

3000字调查报告

1分

其他专项活动

参照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项目标准执行

三、社会实践学分认定程序:

1.申报:学生自行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学分申请表》(见附件一),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同交到学院(系)团委。

2.学院(系)审核:学院(系)团委逐一审核学生的《中国海洋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学分申请表》及其证明材料,并根据社会实践学分的认定标准,采取适当形式对申请学生进行社会实践学分认定,将汇总后的《中国海洋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学分登记表》(见附件二)上报校团委。

3.校团委确认:校团委对学院上报的《中国海洋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学分登记表》进行审查后公示,最终确定学生社会实践学分;对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学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4.记档:经过确认的学生社会实践学分由各院(系)团委转交各院教务秘书,由各院(系)教务秘书统一记入学生学分提交教务处。

 

     未尽事宜,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共青团中国海洋大学委员会

                                           201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