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生命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者:白璐发布时间:2023-04-13浏览次数:10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博士考试招生工作,负责本单位的材料审核、综合考核、录取和监督等工作。

(二)学院按一级学科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材料审核工作。

(三)学院按报考导师成立面试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各面试小组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综合面试工作,负责确定考生综合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程序等。

二、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

学科(专业)代码

学科(专业)名称

全日制招生计划

非全日制招生计划

070703

海洋生物学

70(含6个科研博士,其中2个为黄海所计划))

0

071005

微生物学

070707

遗传学

071008

发育生物学

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071300

生态学

085700

资源与环境

12

7

086000

生物与医药(生物技术与工程)

注:学院根据综合面试情况,在本单位计划指标内可能对各专业招生指标进行适当调整。

三、综合考核方式和内容

(一)综合考核方式。

采用现场面试。

(二)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面试主要包括外国语水平考核和专业综合能力考核。笔试内容在面试中予以考察。

1.PPT汇报8-10分钟:介绍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科研背景,公开发表的文章与取得的科研成果,以及对所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及今后研究设想等。

2.外国语水平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是否达到本学科专业的外语要求,包括听力和口语测试。通过提问回答和随机抽题回答的方式进行。对未达到外语条件的考生增加一道英汉互译题目,加试题目采取随机抽题回答的方式进行。

3.专业综合能力考核。

专业基础知识考核:资源与环境专业的基础知识考核内容为生态工程与恢复生态学,其他各专业的基础知识考核内容为生物化学,采取随机抽题回答的方式进行。

综合能力考核: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采取提问问答的形式进行。

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综合考核的具体安排详见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要求及时间安排(附件)。

四、综合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综合考核总成绩的计算

综合面试总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70%+外国语考核成绩×30%(成绩均采取满分百分制,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二)录取原则

1.各学科专业根据招生计划,“申请-考核”制考生与硕博连读考生共同按照综合面试总成绩进行排序,根据招生导师的招生名额,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照总成绩分别排名,根据相应招生计划分别录取。根据考生和导师意愿,学术学位全日制考生可转入全日制专业学位录取。

3.综合考核总成绩及其任一项成绩出现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面试违规违纪者不予录取。

五、成绩公布

综合考核结束后,学院将对考生成绩进行多次核算,并及时在本单位网站(http://cmls.ouc.edu.cn/)公布考生成绩,公布时间不少于3天。

成绩公布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院申请申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将负责组织调查,并给予考生答复。请及时与海洋生命学院进行联系。联系方式:电话0532-82031601;邮箱bailu@ouc.edu.cn

六、本方案由海洋生命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咨询电话:0532-82031601,联系人:白老师


                                                       海洋生命学院

                                                      2023413

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要求及时间安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