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评(认)定与招生管理办法》以及学校通知要求,海洋生命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遵照《中国海洋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评(认)定与招生管理办法》的要求,听取每位申请人进行PPT汇报,并通过对申请人员的申报支撑材料现场评议,经无记名投票表决,形成我院推荐人员名单。申报人的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在海洋生命学院科学馆107陈列。
如对上述评选推荐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海洋生命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异议。联系方式:bailu@ouc.edu.cn。
公示期限:2025年8月31日—2025年9月5日。
海洋生命学院
202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