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大学生海洋知识竞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9-28浏览次数:1221

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大学生海洋知识竞赛的通知

 

根据国家海洋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团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学习海洋知识 维护海洋权益”第五届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海宣办字〔2012〕483号),现就第七届全国大学生海洋知识竞赛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竞赛形式

高校学生通过个人网络答题形式参赛,决出优胜者参加电视总决赛,电视总决赛采取现场竞赛方式进行。

三、竞赛时间

9月22日至11月8日。

四、竞赛资料

竞赛题目相关知识点可从校园之星网无忧课堂(www.cz5u.com)免费下载。

五、竞赛细则

1.个人参赛

(1)注册: 所有参加竞赛的个人选手必须在答题之前登陆校园之星网(www.cz5u.com)海洋知识竞赛页面,填写在读学校、姓名、有效联系方式、邮寄地址、参赛组别等信息进行注册,取得参赛资格。

(2)网络答题:注册并取得参赛资格的选手在9月22日至10月21日登陆校园之星网(www.cz5u.com)答题。每位选手仅有一次答题机会,答题时间不限。答题完毕,选手须将试卷及时提交。按照选手竞赛成绩的分数及答题耗时排序,前10名将参加电视总决赛,第11-20名获得二等奖,第21-60名获得三等奖。10月25日在校园之星网(www.cz5u.com)公布获奖选手名单。

2.电视总决赛:将于11月初在厦门市举行。总决赛为现场竞赛,对选手的海洋知识综合运用能力以及整体素质进行考察,决出名次。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0名,含南北极特等奖2名:“南极特别奖”1名,将参加科考队赴南极考察;“北极特别奖”1名,获奖者赴北极考察。其余一等奖获奖者获赠2年《海洋世界》杂志。

二等奖40名,颁发获奖证书,赠阅2年《海洋世界》杂志。

三等奖50名,颁发获奖证书,赠阅1年《海洋世界》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