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关于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

发布者:伍玥琪发布时间:2018-05-07浏览次数:477

为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发展战略及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要求,统筹做好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和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 加强领导,形成推进学校创业教育和学生自主创业的工作合力
     1.成立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教务处、研究生教育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科技处、团委、青岛国家大学科技园、宣传部等部门参加的创新创业教育和自主创业工作协调机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筹创新创业教育、创业基地建设、创业政策扶持和创业指导服务等工作,明确分工,切实加大人员、场地、经费投入,形成长效机制。把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促进大学生创业工作责任制和考核体系,出台激励措施和办法,进一步调动学院开展创业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大力推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2.  创新创业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在专业教育基础上,以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为先导,以提升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为核心,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为重点,大力推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对在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给予适当的通识限选课学分认定,给学生创造更多的创业时间和发展空间,充分调动学生的创业积极性。
     3.  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把创新创业教育有效纳入到专业教育和文化素质教育教学计划和学分体系,建立多层次、立体化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突出专业特色,创新创业类课程的设置要与专业课程体系有机融合,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要与专业实践教学有效衔接,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在现有就业指导课程体系中充实创新创业内容或增设创新创业类通识限选课程,以体验式创业教育模式为途径,加强对在校生的创业风险意识教育,帮助学生了解创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防范和规避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各学院要开展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的就业创业教育,根据专业特点开设就业创业教育必修课。
     4.加强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引导各专业教师、就业指导教师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理论和案例研究,不断提高在专业教育、就业指导课中进行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选派教师参与一线创业实践、企业咨询、企业挂职,不断提高教师在专业教育中进行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积极从社会各界聘请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等作为兼职教师,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创新创业教育教师队伍。定期组织教师培训、实训和交流,不断提高教师教学研究与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水平。
     5.广泛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把创新创业实践作为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延伸,通过举办创新创业大赛、讲座、论坛、模拟实践、设立SRTP研究课题等方式,丰富学生的创新创业知识和体验,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同时将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成果有机结合,对创新创业活动中涌现的优秀创业项目进行重点孵化,切实扶持一批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
     6.建立质量检测跟踪体系。建立在校和离校学生创业信息跟踪系统,收集反馈信息,建立数据库,把未来创业成功率和创业质量作为评价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指标,反馈指导学校的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建立有利于创新创业人才脱颖而出的教育体系。
     三、加强创业基地建设,打造全方位创业支撑平台
     7.三校区建设创业实训或孵化基地,大力建设校外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开辟较为集中的大学生创业专用场地,配备必要的公共设备和设施。浮山校区以青岛国家大学科技园为主要依托,把基地建设作为园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确定专门人员负责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出台有利于大学科技园开展学生创业工作的政策措施和激励机制。崂山、鱼山校区以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为依托,建设创业实训基地,按照成熟一个扶持一个的原则,推荐至校创业孵化基地或市、区创业中心继续孵化;发挥利用青岛企业多,创业经商氛围较为浓郁的优势,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大力建设校外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积极争取利用市创业孵化中心、崂山区、四方区创业场地建立相应的校外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8.提供多种形式的创业扶持。大学生创业实训或孵化基地要结合实际,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场地、资金、实训等多方面的支持。为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一年的房租减免,优秀孵化企业在孵化期后可继续在大学科技园内运营并按照校办企业享受房租优惠;提供法律、工商、税务、财务、人事代理、管理咨询、项目推荐、项目融资等方面的创业咨询和服务,以及多种形式的资金支持;为大学生开展创业培训、实训;建立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发布相关政策、创业项目和创业实训等信息;争取政府和社会支持,通过校财政和社会两条渠道设立  “天使基金”,特别要取得知名校友支持,用于扶持学生创业项目;实行创业导师制,选配富有创业经验和创业能力的教师、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学生工作人员担任学生创业项目导师,对入驻孵化基地的学生创业项目进行辅导;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学校优先采购大学生创业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四、加强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9.全面加强创业指导与服务。加大服务力度,拓展服务内涵,充分利用现有就业指导服务平台,特别是就业信息网,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引导学生结合专业领域和职业兴趣,从产业断裂带介入进行创业;设立就业创业咨询室,聘请校内外具有创业实践经验人士担任创业咨询师,为立志创业的学生团队或个人提供项目引导、技能培训、法律援助与政策咨询等个性化、专业化指导;有计划地组织交流活动,帮助大学生创业者将科技发明、专利等转化为创业项目;推动大学生创业俱乐部、合作社、协会建设,促进创业大学生的深入交流;做好牵线搭桥工作,促进目标和领域重叠的创业企业、相关产业上下游的创业企业合作或联合,增强创业企业的竞争力。
     10.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的良好舆论氛围。广泛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宣传,通过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国家和地方促进创业的政策、措施,宣传省市区及学校推动创新创业教育和促进大学生创业工作的新举措、新成效,宣传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通过组织大学生创业事迹报告团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激发学生的创业热情,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创业观、就业观、成才观。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