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海洋生命学院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白璐发布时间:2024-09-25浏览次数:10

    为全面提高我院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完善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工作,加强博士生培养过程管理,学院拟对2023级博士研究生开展学科综合考试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内容及形式

学科综合考试由笔试和面试(开题答辩)两个环节组成:

(一)笔试环节:笔试内容涉及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技术能力(40%)和英语水平(60%)。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二)面试(开题答辩)环节:采取公开答辩的形式,含个人汇报和专家提问。每生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二、考核组织方式

(一)笔试环节:笔试命题阅卷工作由学院负责。此外,另设一位学科综合考试秘书,做好学科综合考试通知、监考、统分、提交纸质材料等相关工作;

(二)面试(开题答辩)环节分组:面试(开题答辩)专家组由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不少于5其中博导不少于3人),面试(开题答辩)专家组组长由博导担任。此外,另设一位秘书,做好面试通知、记录、统分、提交纸质材料等相关工作。

三、考核时间

(一)笔试环节:10中旬前完成

(二)面试(开题答辩)环节:10中旬前完成

四、考核对象

修满个人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后,二年级的博士研究生必须参加本年级的学科综合考试;参加学科综合考试名单由学院公布。

五、考核分组

笔试环节分组:按照海洋生物学、生物学+生物与医药、生态学+资源与环境专业分组考核,分组名单由学院公布

面试(开题答辩)环节:按照海洋生物学、生物学、生物与医药、生态学+资源与环境专业分组考核,分组名单由学院公布。

六、考核前准备

1.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表》,本人签名,导师填写意见并签名,在相应模块内填写评审专家和秘书信息,纸质版统一交给各组秘书;

2.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本人签名,导师填写意见并签名,在相应模块内填写评审专家和秘书信息,纸质版统一交给各组秘书;

3.研究生需提前在研究生系统内提交学科综合考试开题申请(学科综合考试显示“环节通过”后才可以申请开题),以上两个环节申请时间与考核时间间隔不少于7天;提交申请后,经导师、学院审核,未通过学院审核的研究生无法参加考核。

4.PPT

七、考核结果

学科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成绩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根据学校《中国海洋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试行)》文件规定,第一次考核通过的比例不高于本专业人数的85%(按总成绩排序,通过数只舍不入)。对于第一次学科综合考试成绩暂缓通过者,可在三个月后申请参加学院组织的第二次学科综合考试或参加低年级学科综合考试;第一次学科综合考试考核成绩不通过和第二次学科综合考试仍未通过者,参加低年级学科综合考试。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最多可参加三次,第三次考核仍未通过者,予以退学或转为硕士生。开题通过后,若论文选题有重大修改,则应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开题。

八、考核后纸质材料提交

1.《中国海洋大学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表》一份;

2.《中国海洋大学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一份。

九、考核后系统提交相关事项

考核通过的博士研究生规定时间内登录研究生系统提交《中国海洋大学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表》《中国海洋大学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扫描版。未按要求提交的,学院无法审核,后果由博士研究生本人自负。

、其它

1.博士研究生因出国和出差等原因无法参加现场面试,可采用视频方式参加学科综合考试;

2.博士研究生开题答辩时间与毕业时间间隔至少2年;

3.本办法由海洋生命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博士学科综合考试及开题报告相关材料.zip